龔某和杜某系夫妻,本來日子過的和和美美,卻不料龔某有了外遇。最終,法院認定借款發生在雙方夫妻關系存續期間,且不屬於法定夫妻個人對外債務,判令夫妻雙方共同償還欠款。
龔某和杜某系夫妻,本來日子過的和和美美,卻不料龔某有了外遇。自此,龔某的開銷劇增,家裡也經常有爭吵。2011年11月,龔某攜新歡到銀行申請巨額貸款,為了使貸款順利得到批准,他偷拿了妻子的身份証,讓新歡在配偶處簽了妻子的名字。事后,龔某無力償還全部欠款,故而被訴至法院。
審理中,妻子方知此事,經過鑒定,証實貸款手續中的配偶簽名確實非妻子杜某所簽。妻子因此抗辯,拒絕共同償還欠款。最終,法院認定借款發生在雙方夫妻關系存續期間,且不屬於法定夫妻個人對外債務,判令夫妻雙方共同償還欠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