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九小輪總經理伍兆緣強調,南丫島撞船事故後,「海泰號」有留在現場,檢查船上是否有人受傷,但就不知道逗留了多久。伍兆緣表示,「海泰號」船長目前仍留醫,接受精神監察,但暫時未能取得進一步的資料。
他說,船長目前在精神科醫生監護下留院,肋骨受傷,行路要人攙扶。由於船長情緒很低落,很有可能自責,公司至今未能向他錄取詳細報告。
伍兆緣指出,昨晚已取回肇事「海泰號」,而有關船隻的損毀情況要進一步檢查後才知道。他提到,船隻對上一次的例行檢查於今年9月,當時並無任何問題。
他說,海事處指會分析「海泰號」雷達系統資料,鑑定當時船速及是否有人違規駕駛。他補充,海上意外,涉及國際被碰條例,有關條例,較一般陸上交通評估複雜很多。以他所知,「海泰號」當時行駛的航道,與以往所行走的航道沒有分別,無偏離航道。事發時,船上有4名船員,有3人被捕,包括船長。「海泰號」船長有27年牌照。
伍兆緣強調,事發當晚只是船隻加班,並非船長及船員加班。他又說,船公司一直都沒有副船長制度。
「海泰號」遇事後傾側及入水,之後駛回碼頭,海事處處長廖漢波認為,這是船長的決定。
而廖漢波指出,沉沒的港燈「南丫四號」,船尾有一個10呎乘10呎的大洞,損毀嚴重。處方會調查船隻快速下沉的原因、船上的安全設備是否足夠,以及船長駕駛態度是否有違反規則等。
廖漢波表示,多年前已發出指引,要求所有出海船隻的船長,要確保船上的小童,在船程中穿上救生衣,船上亦應清楚指示救生設施位置,有關指引並非只針對觀賞煙花船河,強調船長有責任,確保乘客依指引做好安全措施,至於有關指引應否納入法例,處方會在調查南丫島撞船事故的報告中一併作出建議。
出事的兩艘船,現分別被拖往南丫島碼頭及牙較灣,等候調查,海事處會分析雷達系統資料,鑑定當時船速及是否有人違規駕駛。